本页“财政收入”主要指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这是重要的官方统计口径,但不等于全部政府收入,也不等于政府当期可支配的所有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什么
预算法规定,一般公共预算以税收为主体,安排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维持国家机构运转等支出。全国口径汇总中央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税收与非税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分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税收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包含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项目,具体以财政部当期分类为准。非税收入上升不应自动解读为经济活动增强。
它不是全部政府收入
中国政府预算还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各本预算保持完整、独立并相互衔接。地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主体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不能直接当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入资金、结转结余和债务收入也应与当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区分。
累计值不是单月值
财政部年内发布通常写作“1—N 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这是从年初累计到报告期末的金额;相应增速通常是累计金额相对上年同期的变化。它不是第 N 月单月收入或普通月度同比。若要估算单月流量,需要用相邻累计金额相减,并留意数据调整和舍入误差。
名义金额与增速
财政收入以当期价格记录,既受税率、征管和一次性项目影响,也受名义经济活动、价格和企业利润影响。累计同比下降不等于实际公共财力按同一比例收缩;分析时还需结合预算完成度、调入资金和支出责任。
中央与地方
全国数据可进一步分为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地方可用财力还会受到中央转移支付、调入资金和结转结余影响,因此“地方本级收入”不能直接等同于地方全部可支配财力。
常见误区
- 把土地出让收入全部计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把 1—10 月累计增速说成“10 月同比”。
- 把收入增长直接视为财政政策收紧。
- 只看总额,不看税收、非税、中央和地方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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